關于做好梧州市2018年建設行業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梧州市2018年建設行業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梧建職改字〔2018〕2號
各縣(市、區)職改辦、工信局、住建局,市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梧州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職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梧職辦字〔2018〕6號)精神,現結合建設行業實際,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建設行業工程系列申報條件的以下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
1、在梧州市內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已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勞動)關系的專業技術人員;
2、不在市內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但其戶口在梧州市或人事檔案托管在市各級人才交流服務中 心一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2018年1月1日至 12月31 日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的專業技術人員,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建設行業工程系列申報條件的,今年仍可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三)除符合相關文件規定并按照審批程序辦理了延長退休年齡手續者以外,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或已達規定離退休年齡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申報。
(四)無職稱申報及破格申報的范圍及程序
1、無職稱申報應符合自治區無職稱申報有關規定的條件和范圍。國家機關分流或交流到企事業單位人員無職稱申報限于副高級(含)以下專業技術資格。
2、破格申報應符合所申報系列破格條件要求。破格申報為破學歷資歷,破格申報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
3、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均在申報前應經建設系列職改辦審批同意。
(五)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推薦評審認定辦法(試行)》(桂人社發〔2017〕35號)有關規定,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
二、申報人員基本條件
1、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之一者,可申報評審中級職稱:
①獲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并取得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3年以上;大學本科、大專、中專學歷畢業,并取得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4年以上。
②國家機關分流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尚無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可按以下學歷、資歷要求申報:
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獲得研究生班畢業或雙學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中專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
③非本評審條件評審通過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晉升、轉評(含多個職稱)建設系列中級專業資格的,必須具有2年以上從事建設工程或相關領域專業技術工作的經歷。如職稱制度改革文件對學歷資歷條件有新規定,從其規定。
2、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之一者,可申報評審初級職稱:
①非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
②非普通高校大專畢業生取得員級專業技術資格2年以上或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
③中專畢業并取得員級專業技術資格4年以上;具在中專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尚無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直接申報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按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申報評審程序及要求
(一)申報途徑
1.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已在市各級人才市場辦理檔案托管的,經所在單位審議同意后,通過市各級人才市場推薦申報;
2.申報人身份性質應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性質確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身份性質,應按照編制管理關系確定,不得以兼職或協會成員等相關人員身份申報,否則,視同申報材料造假;
3.中直、區直駐梧單位或市外駐梧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渠道申報,不得同時保留兩種以上申報渠道,多頭申報。中直駐梧單位或省外駐梧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如選擇通過梧州市相應評委會申報的,中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省外駐梧企業的總公司(總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就駐梧單位申報渠道問題出具書面意見,并報自治區職改辦備案;區直駐梧單位或市外駐梧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如選擇通過梧州市相應評委會申報的,申報渠道問題的書面意見須報市職改辦備案;
4.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在同一年度申報評審兩個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如同時申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二)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證明材料電子掃描件及復印件要求:
(1)信息化評審的申報材料原則上應提供原件的電子掃描件,并按系統規定模塊上傳材料,因申報個人上傳材料出現漏報、錯報或未放指定位置導致的后果,由申報個人承擔。已進入評審環節不允許補充任何材料,如評審通過后審核發現仍存在學歷職稱證書、繼續教育、重新確認等硬件材料缺失和其他不符合評審條件的情況,不予審批。
(2)信息化評審提交的電子材料掃描應是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掃描件應保證清晰不變形、順方向。
(3)紙質評審的申報材料復印件須經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驗證核實原件后在復印件上簽核實者姓名并蓋單位公章。各縣(市)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復印件由縣(市)職改辦驗證并簽字蓋章。
(4)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各級職稱,應提交申報評審“雙承諾”保證書,凡缺“雙承諾”保證書的申報材料,不接收,不進入評委會參加評審。“雙承諾”保證書每個“簽名”處都必須經本人親自手寫,不得蓋私人印章,不得代簽,否則無效。
2、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根據《關于調整我區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要求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4號)精神和梧州市職改辦、梧州市工程系列評委會的要求,對申報工程系列梧州市初級、中級、副高級評委會的人員,均不作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要求。
3、完成繼續教育要求:
專業技術人員應在其晉升年度內,完成本部門、本行業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或政府人社部門規定的2018年度公需科目學習任務,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證書注冊登記要求:
申報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現有的職稱證書應按規定做好注冊登記工作(年審)。繼續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每三年一審要求,采取線上和線下并行方式開展。
5、學籍檔案證明要求:
為防范學歷造假,除提交學歷和學位證書掃描件外,申報人員還應提供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或檔案托管單位蓋章的學籍檔案證明。國有企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提交的學籍檔案證明由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確認并加蓋檔案專用章;非公有制申報人員可先不提供學籍檔案證明,由各級評委會在評審前通過學信網驗證等有效方式統一對申報學歷材料進行第三方學歷認證,如無法認證則需要申報人員提供學歷認證材料;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申報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6、社保和單位性質證明材料要求:
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員申報,原則上應提供申報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由所在單位繳納社保的繳費證明,并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部門出具的單位查檔證明材料,證明其單位性質。
7、無職稱申報和破格申報要求:
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均在申報前應經建設系列職改辦審批同意,并提供達到無職稱或破格申報條件的證明材料。
注:如申報人存在身份證號碼非正常升位(變動),且出現有不同身份證號碼關聯的證明材料的(如學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應在申報材料中提供戶籍管理部門關于兩個身份證號碼屬于同一人的證明材料。
四、評審時間安排
根據市職改辦的要求,申報工程系列副高級職稱的人員,應于2018年6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我辦,逾期不再受理;申報中、初級的人員,應在2018年8月10日前報送我辦,逾期不再受理。
五、審核推薦要求
1、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部門)人事職改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開展本單位職稱申報工作。各單位應明確審查責任人,建立責任制,簽署承諾書,對申報人員提交的證明其符合申報基本條件、論文、業績成果要求等材料的真實性嚴格把關,認真按照評審程序審查并出具單位鑒定意見。
2、申報人所在單位(部門)應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經歷、業績成果、論文著作證明等材料進行審核把關,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如申報人辦理檔案托管的,申報人所在單位與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所掌握申報材料的情況,分別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審核負主要責任。
3、申報人所在單位(部門)應對所有申報人員的申報情況、申報材料情況等進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評審表、學歷證書、現有職稱證書、業績成果獲獎證書及論文、著作等。凡未經公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公示完成后,如果申報人申報情況及申報材料發生變更的,申報人所在單位(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補充公示。
4、各單位(部門)應認真按照評審程序審查、組織審議推薦并出具單位鑒定意見,各單位(部門)須成立職稱審議推薦小組負責對申報人員進行審議,明確審查責任人,簽署承諾書,明確審核責任;凡提供虛假申報證明材料的,將嚴格按照相應系列評審條件,給予規定年限內不得申報的處罰
六、其他評審相關問題
2018年全區各系列各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信息化申報評審均統一使用職稱信息化評審管理系統;職稱信息化評審管理相關的軟件下載、咨詢解答服務由廣西智融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提供,公司網站為www.gxzr.com.cn。
電子數據可上報數據盤,也可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我辦電子郵箱wzszjwzgb@163.com,并留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梧州市建設行業工程系列職改辦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3886306、3888586。
地址:梧州市新興二路118號七樓人事教育科。
(五)本通知未盡事宜,應按照自治區和梧州市現行有效的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梧州市建設行業工程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