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寧市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正式開展!
發布時間:2023-07-03 16:15:20
分類:南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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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治區職改辦《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23〕12號)、自治區工經職改辦《關于開展2023年度廣西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工經職辦〔2023〕6號)和南寧市職改辦《關于做好2023年度南寧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南職辦〔2023〕1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2023年度我市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在我市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以下稱“用人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符合相應職稱評審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職稱(本職改辦接收的申報專業范圍:工程專業高中初級、生態環境行業高中初級、廣播電視行業高中初級、快遞行業高中初級、交通運輸行業高級、自然資源行業高級)。以下情形人員不得申報:1.除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專業技術人員在國家或自治區規定的過渡期內的人員外,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申報;2.除按規定辦理了延長退休手續者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得申報;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間的;4.因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立案審查調查或受到違紀違法處分處罰,仍在處分處罰影響期內的;6.從2023年往前推算,申報資歷年限內有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含未定等次)的。1.申報人員應符合與申報職稱相應的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評審條件。評審條件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27號)文件。根據申報專業的不同,思想政治、學歷、資歷、能力、業績、論文著作等申報條件需符合工程系列相關行業專業評審專門文件規定的相應條件(詳見附件5)。如有沖突,按新政策優于舊政策、專項政策優于一般政策等原則適用。評審條件中業績成果條件和論文、著作條件,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合并為成果多選菜單。菜單一:滿足評審條件中業績成果條件和論文、著作條件。菜單二:申報中、初級職稱人員滿足業績成果條件中兩項可視為具備業績成果條件和論文、著作條件;申報副高級職稱人員滿足部分但未完全滿足論文、著作條件的,在達到評審條件中業績成果條件的基礎上,再同時滿足其他業績成果條件1項,可視為具備業績成果條件和論文、著作條件。同一個業績成果不能重復使用。2.通過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獲得與所申報專業相關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在申報工程系列職稱評審時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1次,工程類專業學位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于對工程專業學位類別進行調整的通知》(學位〔2018〕7號)執行,具體包括:電子信息(代碼0854)、機械(代碼0855)、材料與化工(代碼0856)、資源與環境(代碼0857)、能源動力(代碼0858)、土木水利(代碼0859)、生物與醫藥(代碼0860)、交通運輸(代碼0861)8個專業學位類別,以及原工程專業學位類別(代碼0852),項目管理、物流工程、工業工程3個領域不在其內。3.工程技術人才取得的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4.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2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5.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超過評審條件相應學歷資歷規定年限(初級中級職稱所需年限合并計算)2年以上申報中級職稱的人員,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十八條有關規定可直接申報相應職稱。評審條件中與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不一致的,以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為準。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規定,工程系列直接申報高中級職稱的,應不低于人社部發〔2019〕16號最低學歷條件要求,具體如下:(1)國家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按以下學歷、資歷要求申報:高級工程師:獲得博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2年以上。工程師: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2)工程師評審條件學歷、資歷條件中第(三)點,不對是否取得下一級職稱作要求,均可按以下學歷、資歷要求直接申報工程師:獲得碩士學位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 年以上,大學本科學歷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大專學歷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9年以上。6.專業技術人才從事與原取得職稱系列不一致的專業技術工作的,在從事新的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后,可以按照現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重新申報相應職稱評審辦理職稱轉評。職稱轉評應當符合所申報職稱系列(專業)條件,資歷、年限、業績成果等可以從取得下一級職稱起算。7.在區外(含中直駐桂單位或外省單位駐桂機構)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區后仍從事相同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原則上應按規定辦理重新確認后方可申報原系列上一級職稱。在區外取得職稱,不再從事原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不符合辦理職稱重新確認條件,由單位核實其原取得職稱的真實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報上一級職稱或轉評。職稱重新確認和職稱轉評,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有關規定執行。8.參與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9.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評審一個同級別職稱。同一年度申報多個同級別職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1.申報人應通過其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除銀行、保險公司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外,申報人不得選擇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參評。2.中直駐邕單位或外省單位駐邕分支機構(分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渠道申報職稱。確需在我市參加職稱評審或委托我市代為評審的,由中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其他有權限的單位出具授權或委托函(模板見附件1、2),按照我市職稱評審有關要求申報評審。申報推薦評審的基本流程為:單位注冊——個人申報(注冊、填寫信息、上傳有關材料)——單位審核推薦(公示)——主管部門審核(無主管部門的、非公單位人員或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可略)——縣(市)、城區、開發區職改部門審核(市直屬單位的、非公單位人員或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可略)——南寧市工程技術專業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網上繳費——工程系列南寧市各級評委會評審。申報人應嚴格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十九條規定,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前須自行對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學術成果等材料進行檢查核實,如缺少《南寧市工程系列職稱申報材料清單》(附件3)中標注“*”的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項,不得提交單位審核推薦。經查如發現有抄襲、剽竊、不當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論文代寫代發、虛假刊發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和桂人社規〔2021〕11號等有關規定處理。因申報人上傳材料出現漏報、錯報或未在指定位置填報上傳、或未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絡化職稱申報評審系統提交申報材料所導致的后果,由申報人承擔。申報人要隨時關注系統反饋的消息,如申報材料被退回,應及時根據反饋意見完善申報材料并再次上報,逾期未補充上報的,視為放棄申報。(1)證件照:個人相片須為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以清晰為準,照片人物不能扭曲變形。(2)特殊選項勾選:高技能人才的申報人員、成果多選菜單等選項,請注意結合申報情況進行勾選。(3)學歷:學歷情況可通過申報系統中數據共享方式獲取,未能通過系統數據共享獲取的,需提供學歷證書、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4)下一級職稱:下一級職稱證書信息應在職稱申報系統中能夠實現數據共享匹配。工程領域職業資格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在網絡申報系統中未能數據獲取的,需手動填寫證書信息,并將證書原件掃描上傳至指定位置。有多個資格證書信息的,請注意勾選“是否以該資格申報”。(5)繼續教育:繼續教育情況可通過申報系統中數據共享方式獲取。專業技術人員應按《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進行學時登記,申報前需完成2023年度公需科目學習考試任務。申報資歷年限內歷年繼續教育(含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 學時完成情況,作為推薦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6)社保關系:社保情況可通過申報系統中數據共享方式獲取。民營企業申報人員原則上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對于6個月內有工作單位變動的,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和證明材料。如存在工作經歷與養老保險繳費記錄不符等情況,經核實為虛假信息或虛假材料的,將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查處。填寫申報人的主要學歷、工作簡歷和專業技術工作經歷。主要學歷從大、中專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簡歷從參加工作時填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從取得下一級職稱時填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必須符合評審條件中“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條件”要求,且必須是任現職以來(如:中級申報副高級,必須是取得中級職稱以后,下同)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原則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包括項目起始時間、項目內容、本人任何職、證明人等,并按重要程度進行排序。業績成果必須符合評審條件中“業績成果條件”要求,且必須是任現職以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取得的業績。業績成果原則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包括項目、課題的名稱和工作內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況或效果(效益)、獲獎及專利等,并按重要程度進行排序。對具有等待期的課題結題材料,可憑課題立項相關材料先行申報,并于開評月的上月月底前將課題結題材料按規定程序補充報送至評委會所在職改辦。學術成果必須符合評審條件中“論文、著作條件”要求,且必須是任現職以來所發表,不包括任現職期間為完成學歷教育如取得本科、碩士等學歷或學位而發表的論文或著作。學術成果原則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在期刊發表的論文須同時附上期刊封面、目錄、版權頁、全文等;專著需提供封面、目錄及內容提要或本人完成的主要章節等;技術工作總結需提供專業技術工作實踐相關材料、采納單位書面評價和認可等相關證明作為附件,并按重要程度進行排序。對具有等待期的論文發表材料,可憑用稿通知先行申報,并于開評月的上月月底前將論文公開發表的材料按規定程序補充報送至評委會所在職改辦。高級申報系統中已設置學術風險預警功能,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數據庫,與申報人提交的刊物自動對比,標記風險刊物。申報人應根據提示自行核驗。中級申報系統請申報人在“任現職以來論文及重要技術報告登記”模塊提供核查渠道(含具體網址鏈接)或提供論文出版社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必須注明聯系方式以備核實。根據自治區職改辦有關決策咨詢類信息激勵機制,申報職稱時,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單篇獲黨中央、國務院信息刊物采用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1篇,其中獲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2篇;獲黨中央、國務院信息刊物綜合采用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0.5篇,其中獲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1篇。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單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視為核心期刊1篇,其中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2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其他領導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1.5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信息刊物綜合采用的視為公開發表論文1篇,其中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1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其他領導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0.5篇。同一篇決策咨詢類信息被不同類別信息刊物采用,以及信息采用后獲得領導同志批示的,按最高標準計,不累計。根據信息管理有關規定,以上規定的決策咨詢類信息不含部門信息刊物或專項工作信息,決策咨詢類信息折算論文情況,以自治區黨委信息綜合值班室或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處出具的采用告知單為依據,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證明不予認可。特殊情形應提交相應輔助材料,需同一單位出具的證明應整合在一份材料中。(1)破格申報以及使用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的申報人員,申報人應填寫《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附件4),并提供達到破格申報條件的證明材料,連同申報材料一并提交審核,經本職改辦審核同意后方可評審。直接申報中級職稱、無職稱申報助理級職稱的申報人員應提供符合相應資歷年限的證明材料。(2)對使用曾用名、身份證號碼非正常變動、關聯的證明材料(如學歷、職稱證書等)與填寫身份證號不一致的,應提供戶口簿本人信息頁等相關材料。(3)其他特殊情形,應根據評委會要求補充提供相關輔助材料。各單位、主管部門、各縣區職改部門通過網絡申報系統對申報人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推薦。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好推薦申報主體責任,加大對申報人員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審查力度,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落實審核責任。用人單位要加強對學術成果的審查核驗,加大對標記風險刊物的審核力度。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材料,由審核推薦單位審核原件并核實真實性后,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應嚴格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條規定的審核審議、單位內部公示、單位推薦等流程及要求進行審核推薦。申報高級職稱人員,在審議前應采取答辯或說課等方式進行考評,并在申報系統中填寫答辯意見。審議推薦小組進行審議后,在申報系統中下載模板并據實填寫審議推薦意見,經審議推薦小組組長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在系統內上傳原件掃描件。審議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的德才表現、學術技術水平、業績成果、考評情況等方面給予評價,明確是否同意推薦。單位對審議通過且公示無異議的申報人出具單位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績、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給予評價,明確是否同意推薦。申報人不符合申報條件或審議不通過,單位沒有出具推薦意見或出具不同意推薦意見,以及有其他不宜推薦情形的,單位不得推薦。對推薦至評委會的申報材料,經審核發現存在問題的比例達到或超過本單位申報總數10%的,由推薦單位作出說明;達到或超過20%的,由推薦單位作出說明并報送書面整改方案,我辦視問題情形和程度予以通報或暫停該推薦單位次年推薦申報權限。單位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的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各縣區職改部門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單位推薦意見不明確或不予推薦等申報材料報送評委會評審。各縣區職改部門要加強對直接申報和破格申報情形的審核,直接申報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經審核,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確補正材料的內容和時限要求。逾期未補充的,視為放棄申報。未按規定時間或程序上報申報材料的,不予受理。按照南職辦〔2022〕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為規范量化評分工作,提高評審公信力和滿意度,現將2023年南寧市工程系列職稱評審量化評價主要指標公布如下:(一)基本條件:學歷學位;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工作年限。(二)專業技術工作情況: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專業技術工作難度、工作強度;業內認可( 行業認證、注冊證、執業資格、本專業技術榮譽等)。(三)本專業業績成果及貢獻:完成與申報專業相關的重點項目及成果;科技進步及行業類獎項;標準(工法)編制;與申報專業相關的專利、知識產權及其轉化情況。(四)論文著作:論文、著作、專業技術(工藝)工作總結等。(五)繼續教育完成情況:本部門本行業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和自治區人社廳規定的年度公需科目。(一)本職改辦接收評審材料的時間:2023年7月3日至9月13日為本職改辦接收、審核材料時間。申報人的首次申報材料本職改辦接收時間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18:00,請申報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職改辦把握好時間和進度,在8月31日18:00前完成全部審核推薦程序并推送到本職改辦,逾期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申報人根據本職改辦審核意見修改、補充后再次提交的,須在9月13日18:00系統接收補充申報材料截止時間前完成逐級推送,逾期未成功推薦至本職改辦的,一律不予受理。(二)繳費。申報材料經南寧市工程技術專業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即可在系統上繳納評審費,費用標準:高級380元/人次,中級230元/人/次,初級150元/人/次。繳費截止時間:2023年9月13日24:00。(三)評審實施階段。完成繳費的,由南寧市工程技術專業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南寧市部署組織評審、復核、公示和評審結果報審。堅決打擊失信行為,嚴格倒查追責。對申報人隱瞞身份申報、掛靠申報、學歷資歷業績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各級職改部門審核過程中隱瞞、歪曲事實以及評審過程中違紀違規的,按權限移交線索,作進一步處理。如責任人為中共黨員,同時移交紀檢部門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處理。(一)建立誠信檔案。本職改辦將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單位列入失信名單,按規定落實黑名單制度,實現信息共享并作為各級評委會評審時重要參考依據。同時,將失信情況書面通報并向社會公開。(二)受理投訴舉報。單位或個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本職改辦投訴舉報,舉報材料應署舉報人的真實姓名(名稱)、聯系方式和請求、事實、理由,否則不予受理。(三)加大查處力度。對于虛假告發、惡意信訪、誹謗誣陷等惡意行為,經核查認定為誣告陷害行為的,按行為人身份和管理權限,列入失信檔案,并依紀依法追究責任。1.副高級職稱申報: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具體申報流程和操作方式請參閱網絡申報系統“幫助中心”,平臺技術支持電話:0771-5505013。2.中、初級職申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寧人社網上辦事大廳”,平臺技術支持電話:0771-5668589。高級:請登錄在“人才檔案職稱通”微信公眾號“辦事大廳”相關欄目中查詢。中、初級:請登錄在“南寧人社網上辦事大廳”相關欄目中查詢。(三)評審政策咨詢電話:南寧市工信局職改辦0771-5719485。其他未盡事宜,按照自治區職改管理部門現行有效政策執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規定執行。??????5.南寧市工程系列職稱評審政策專欄平臺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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