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人才服務辦公室關于開展2019年度工程系列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廣西人才服務辦公室關于開展2019年度工程系列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位專業技術人員:
根據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19〕39號)精神,結合本職改辦實際情況,現就做好2019年度我辦工程系列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1.在廣西境內非公有制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廣西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人員;
2.人事檔案托管在廣西境內各級人才市場一年以上的,在廣西境外非公有制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廣西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人員;
(二)申報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
1.在廣西境內非公有制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廣西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人員;
2.人事檔案托管在廣西境內各級人才市場一年以上的,在廣西境外非公有制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廣西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人員;
3.人事檔案托管在廣西境內各級人才市場一年以上的國有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且符合廣西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人員;
(三)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的專業技術人員,今年仍可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除符合相關文件規定并按照審批程序辦理了延長退休年齡手續者以外,2018年12月31日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規定退休年齡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申報。
(四)無職稱申報及破格申報的范圍及程序。
1.無職稱申報應符合《關于規范無職稱申報評審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職辦〔2014〕64號)規定的條件和范圍。國家機關分流或交流到企事業單位人員無職稱申報限于副高級(含)以下專業技術資格。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直接評審高級職稱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直接評審高級職稱工作的通知(試行)》(桂職改〔2018〕1號)實施。
2.破格申報應符合工程系列相關評審條件中規定的破格條件要求,破格申報僅限破學歷或資歷,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破格申報,須提交相關依據原件及復印件、申報審批表等紙質材料,檔案在廣西各市縣公共人才服務機構破格申報副高級職稱須經各市職改辦同意后報廣西流動人員職改辦審批。
二、申報途徑
(一)申報人身份性質應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推薦評審認定辦法(試行)》(桂人社發〔2017〕35號)有關規定,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
(二)申報人身份證號碼應準確填寫,如因申報人填寫錯誤導致相關材料無法查詢,由申報人自行承擔相應后果。申報人存在身份證號碼非正常升位(變動),且出現不同身份證號碼關聯的證明材料(如學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外語或計算機成績等),應在申報材料中提供戶籍管理部門關于兩個身份證號碼同屬一人的證明材料。
(三)除銀行、保險公司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以外,申報人不得選擇不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參評。
(四)外省專業技術人員按規定條件通過委托評審方式在廣西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應由申報人所屬省級職改管理部門出具委托材料,并經自治區職改辦審核同意后推薦到廣西相應系列高級評審委員會評審;區內各地區(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求申報本地區(部門)尚未組建評審委員會的專業技術資格的,應當參照委托評審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五)中直駐桂單位或外省駐桂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的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申報渠道申報,不得同時保留兩種以上申報渠道,多頭申報。如選擇通過廣西相應評委會申報的,中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外省駐桂企業的總公司(總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就駐桂單位申報渠道問題出具書面意見,并報相應評委會所屬職改部門備案,方可申報。
(六)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在同一年度申報評審兩個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如在同一年度申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七)第二職稱和轉評。其他系列(專業)技術人員根據所學專業、能力水平,在取得本專業、本崗位的專業技術資格滿一年后,可申報同級別工程系列職稱,但一個年度只準許申報一個系列(專業)的專業技術資格。對不同系列(專業)在同一職級內申報高一職級專業技術資格時,不受下一級系列(專業)專業技術資格名稱的限制,無需辦理轉系列(專業)確認評審手續,可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和取得的業績成果直接申報工程系列的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三、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評審條件
申報評審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符合《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17〕32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推薦評審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3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5號)等文件規定的條件要求。
(二)職稱申報材料“清單制”要求。《工程系列廣西區人才服務辦公室高級職稱量化等硬性條件申報材料清單》、《工程系列廣西區人才服務辦公室中初級職稱量化等硬性條件申報材料清單》已列出申報材料清單及“一票否決”條件清單。
(三)學歷(學位)認證、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材料要求
1.學歷證書材料
教育部學信網能夠查詢到學歷的參評人員不再提供學歷證書相關材料,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根據學歷證書編號等查詢證書的基本信息在學信網上予以核實,將查詢結果截圖上傳至“學歷情況”欄目指定位置;教育部學信網不能夠查詢到學歷的參評人員,則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掃描上傳至指定位置。
學歷核查渠道:①普通高等教育學歷:學信網(www.chsi.com.cn);②中專學歷:廣西大學生就業服務中心(南寧市高新區總部路3號大學生創業基地4樓),電話:3859813;③技校學歷:廣西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星湖路北二里2-1號),電話:5858788;④境外學歷學位:廣西教師培訓中心(竹溪大道69號121號室),電話:5815495。
2.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現有職稱證書在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在線審驗通過能夠實現查詢共享的參評人員,無需提供職稱證書材料,在系統“現任專業技術資格和職(執)業資格”欄目右上角點擊“數據獲取”,即可自動生成證書信息,無需手動填寫。如暫時無法獲取到證書信息,則需手動填寫證書信息,并將證書原件掃描上傳至指定位置。
在廣西區外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應按自治區職改辦專業技術資格推薦評審認定有關規定先辦理重新確認。
3.繼續教育材料
遞交申報材料前應完成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定的2019年公需科目學習任務,詳情請登陸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查看(https://www.gxrczc.com/news/2758/)。申報時無需提供紙質證明,在系統“繼續教育”欄目右上角點擊“數據獲取”,即可自動生成考試合格證明信息。
4.輔助材料
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員申報,原則上應提供申報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清單。社保數據已經實現共享的,在系統“連續6個月(不含申報當月)以上個人社保繳費證明”右上角點擊“數據獲取”,即可生成相應的社保繳費信息;社保數據未實現共享的,需申報者個人自行上傳加蓋社保機構公章的繳費證明材料。
(四)論文著作要求
1.申報人提交的論文著作應為原件,且符合《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17〕32號)要求,著作可以只上傳封面、目錄、內容提要及本人完成的主要章節等。不包括任現職期間為完成學歷教育如取得本科、碩士等學歷或學位而發表的論文或著作;
2.在期刊發表的論文(掃描上傳到指定位置)必須同時附上該期刊封面、目錄、內容頁全文。提供期刊校對文章清樣、電子版或錄用證明等均無效。
(五)主要經歷要求
填寫申報人的主要學歷和工作經歷。主要學歷從大、中專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經歷從參加工作時填起,包括在不同時期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及所擔任的職務或職稱。
(六)工作業績要求
工作業績必須是申報人任現職以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取得的業績,包括項目、課題的名稱和工作內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況或效果(效益)、獲獎及專利情況等。業績成果原則上需要提供佐證資料。
四、審核推薦要求
(一)單位審核推薦
1.申報人所在單位(部門)人事職改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開展本單位(部門)申報審核工作。各單位(部門)應明確審查責任人,簽署承諾書,明確審核責任。
2.各單位(部門)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經歷、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材料的原件進行審核把關并予以查詢核實,在申報系統中如實填寫核實結果,對材料真實性負責,嚴禁將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評審條件規定的材料推薦上報,否則按相關規定予以追責處理。如申報人辦理檔案托管的,申報人所在單位單位(部門)與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所掌握申報材料的情況,分別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并承擔相應責任。建立誠信檔案制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單位列入失信檔案,并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3.審核公示。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公示暫行辦法》(桂職辦〔2000〕48號)規定及《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推薦評審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35號)文件精神,申報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者,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要對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各單位(部門)應對所有申報人員的申報情況、申報材料情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評審表、學歷證書、現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業績成果獲獎證書及著作、論文等材料;公示時間不能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如果申報人申報情況及申報材料發生變更的,各單位(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補充公示。公示期滿后,工作單位在單位管理系統的公示欄目填寫公示時間和公示結果的意見。未經公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4.各單位(部門)應認真按照評審程序審查、組織審議推薦,并出具單位推薦意見。對申報高級職稱的人員,各單位(部門)應在審議前組織面試答辯,在審議答辯的基礎上,確定推薦意見,并如實在申報系統中填報。各單位(部門)的審議推薦小組,一般由行政領導和專業技術人員5人或7人組成,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于小組人數的三分之二,參加審議推薦小組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應具有相應及以上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單位審議推薦人員達不到有關規定的,可外請專家或委托符合相關規定的單位進行面試答辯推薦。未經答辯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職改部門審核審查
1.各級職改部門負責審查申報單位、主管部門材料審核履職情況、申報材料量化指標和“一票否決”等情況,嚴禁將不符合評審條件及申報程序不完整、不規范的申報材料報送評委會評審。
2.各級職改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在各級職改部門審核申報評審材料過程中,發現申報人涉嫌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建立誠信檔案制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單位列入失信檔案,作為各級評審委員會評審時重要參考依據。職改部門核實申報材料涉嫌造假,取消評審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申報評審程序
今年下半年我辦工程系列職稱評審繼續使用網絡版申報系統,申報人員登錄“中國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我是個人用戶”(https://www.gxrczc.com/splash)進行網上職稱填報。具體申報程序如下:
(一)個人填報
1.申報工程系列廣西區人才服務辦公室高、中、初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登陸“中國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https://www.gxrczc.com/splash)進入“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申報。申報人員應按照《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個人版用戶操作說明》(詳見附件4)完成信息填寫及材料報送。申報者需隨時關注短信或系統審核反饋消息,如申報材料被退回,應及時根據反饋意見完善申報材料并再次上報。因申報者未能及時將各級職改部門或單位退回的申報材料完善后再次逐級上報,導致的后果由申報者個人承擔。
申報者在申報系統相應欄目如實填寫、上傳材料,并對個人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因申報個人上傳材料出現漏報、錯報或未放指定位置導致的后果,由申報者個人承擔。
報送我辦評審會請選擇:
工程系列高級:工程系列廣西人才服務辦公室高級評委會
工程系列中級:工程系列廣西人才服務辦公室中級評委會
工程系列初級:工程系列廣西人才服務辦公室初級評委會
(二)工作單位審核推薦
1.申報人所在單位(部門)人事職改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開展本單位(部門)申報審核工作。各單位(部門)應明確審查責任人,明確審核責任。
2.負責申報材料審核工作的申報者所在單位工作人員應按照《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單位版用戶操作說明》(詳見附件5)登陸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我是單位用戶”(https://www.gxrczc.com/splash)完成材料審核、審核推薦意見填寫及材料報送。
報送職改辦請選擇:廣西流動人員職稱改革辦公室。
(三)職改辦審核。職改辦工作人員網上審核單位報送的申報材料并將審核意見反饋給工作單位及個人。
(四)網上交費
1.本次申報繼續采用網上交費。當申報材料顯示“初審通過”,請前往個人賬戶“費用記錄”頁面網上交費。若交費結束后顯示“未交費狀態”,說明交費未成功,請在交費規定時間內及時交費。
2.票據申領。若顯示“已交費”,說明交費成功,請自行在個人賬戶“費用記錄”頁面中選擇“開發票”業務辦理,獲取電子票據。
六、報送材料及評審時間安排
(一)評審材料提交時間和繳費時間:
1.高級
材料提交時間:2019年8月1日9:00-9月10日18:00
材料修改補充時間:2019年8月1日9:00-9月25日18:00
繳費時間:2019年8月1日9:00-9月30日18:00
2.中初級
材料提交時間:2019年8月1日9:00-10月25日18:00
材料修改補充時間:2019年8月1日9:00-11月20日18:00
繳費時間:2019年8月1日9:00-11月25日18:00
注意:繳費成功才表示本次材料報送成功,逾期不繳費者視為放棄本次職稱申報。
七、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按照自治區物價局、區財政廳桂價費〔2006〕359號文件規定收取,即副高級380元/人次,中級230元/人次,初級150元/人次,代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費50元/次。網上初審通過后一次性交清。
八、其他事宜
以上未盡事宜,應按照自治區現行有效的職稱政策執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將按新的政策執行。
通訊地址:廣西南寧市金洲路33號廣西人才大廈三樓301
郵編:530021
聯系電話:0771-5505013
附件:
1.《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17〕32號)
2.《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推薦評審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35號文件
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5號
4.《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個人版用戶操作說明》
5.《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單位版用戶操作說明》
廣西流動人員職稱改革辦公室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