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度工程系列 自然資源行業職稱評審、認定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2021年度工程系列
自然資源行業職稱評審、認定工作的通知
桂自然資職辦〔2021〕10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改辦,各市自然資源局職改辦、自治區各系列(行業、單位)職改辦,自治區直屬、中直駐桂有關單位職改辦(人事、干部處):
根據自治區職改辦《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21〕14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21年度我區工程系列自然資源行業職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自然資源行業職稱申報條件的以下在職人員均可申報:
1.在廣西境內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工程系列自然資源行業專業技術工作。
2.不在廣西境內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工程系列自然資源行業專業技術工作,但其戶口在廣西或人事檔案托管在廣西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一年以上的。
(二)國家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符合規定學歷、資歷要求的,可直接申報副高及以下職稱。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可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直接評審高級職稱工作的通知(試行)》(桂職改〔2018〕1號)規定直接評審高級職稱。海外引進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規〔2020〕9號)規定直接申報高級職稱。未取得職稱直接申報中初級職稱的,應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推薦評審認定辦法(試行)》(桂人社發〔2017〕35號)第二章第八條有關規定。
(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專業技術人員在國家或自治區規定的過渡期內可以參加職稱評審。申報人的身份性質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
(四)除符合相關文件規定并按照審批程序辦理了延長退休年齡手續者以外,申報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得申報;取得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退休年齡的,所取得職稱不作為崗位聘任的依據。
(五)自然資源行業職稱評審原則上實行屬地化評審,所在地市沒有組建自然資源行業評審委員會,可按照要求向本系列申報。
二、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申報途徑。
1.廣西各企事業單位工程系列自然資源行業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其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已在廣西各級人才市場辦理檔案托管的,可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填寫基層單位考核推薦意見后,通過各級人才市場推薦申報。
2.申報人身份性質應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
3.中直駐桂單位或外省駐桂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渠道申報職稱,同一年度不得多種渠道申報。如選擇通過廣西相應評委會申報的(由廣西發文發證),由該單位所屬的中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外省駐桂企業總公司(總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就駐桂單位申報渠道問題出具書面意見(模板詳見附件1),并報相應評委會所屬職改部門備案,方可申報。
4.中直駐桂單位或外省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委托評審方式到廣西評審高級職稱的(由委托單位發文發證),應由該單位所屬的中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省級職改管理部門出具書面委托意見(模板詳見附件2),并經自治區職改辦審核同意后,可推薦到廣西相應系列高級評審委員會評審。區內各地區(部門)委托評審按管理權限參照執行。
5.除銀行、保險公司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外,申報人不得選擇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參評。
6.在區外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區后仍從事相同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申報原系列上一級職稱的,原則上應按規定辦理重新確認后方可申報;在區外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區后不再從事原系列專業技術工作,跨系列申報上一級職稱或轉評的,不符合辦理職稱重新確認條件,由單位核實其原取得職稱的真實有效性后方可申報。
7.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在同一年度申報評審兩個以上同級別職稱。同一年度申報兩個以上同級別職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二)申報材料。
1.個人信息。申報人按申報系統要求如實填寫、上傳材料,并對個人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簽署承諾書。因申報個人上傳材料出現漏報、錯報或未放指定位置導致的后果,由申報個人承擔。
2.學歷證書材料。學歷情況由用人單位或推薦單位通過個人檔案、教育部學信網等方式進行核驗。教育部學信網不能夠查詢到學歷的,需提供學歷證書、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
3.使用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的申報人員、高技能人才的申報人員、或參加掛牌督戰縣“雙定向”職稱申報的人員,請注意勾選相應選項。
4.下一級職稱證書信息在職稱申報系統中能夠實現數據共享匹配的,不再要求提供職稱證書材料;未實現匹配的,需手動填寫證書信息,并將下一級職稱證書原件掃描上傳至指定位置。
5.專業技術人員應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113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4號)文件精神,請及時登錄廣西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網址鏈接:http://ptce.gx12333.net/)進行學時登記。申報前需完成規定的2021年度公需科目學習考試任務。2020年度繼續教育(含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學時完成情況,作為推薦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
6.民營企業、社會團體申報人工作經歷應與社保繳費記錄一致,原則上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記錄。此項可通過數據共享核驗等方式進行校驗,不需個人提供社保繳費證明。對于6個月內有工作單位變動的,申報人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和證明材料。
7.輔助材料。特殊情形應提交相應輔助材料,需同一單位出具的證明應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的,申報人應填寫《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附件4)或《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附件5),并提供達到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條件的證明材料,連同申報材料一并提交審核,經評委會所在職改辦審核同意后方可評審。
(2)對使用曾用名、身份證號碼非正常變動、關聯的證明材料的(如學歷、職稱證書等)與填寫身份證號不一致的,應提供戶口簿本人信息頁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應根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要求提供相關輔助材料。
(三)論文著作要求。
1.申報人提交的論文著作等應符合廣西工程系列相關評審條件要求,且必須是任現職以來所發表(如:中級申報副高級,必須是取得中級職稱以后),不包括任現職期間為完成學歷教育如取得本科、碩士等學歷或學位而發表的論文或著作;提供參評論文原則上不超過5篇,且必須是原件掃描。在期刊發表的論文須同時附上期刊封面、目錄、版權頁、全文及該期刊在國家新聞出版署門戶網站(網址鏈接http://www.nppa.gov.cn/nppa/channels/300.shtml)上的查詢結果截圖。對具有等待期的論文發表材料,可憑用稿通知先行申報,并于開評月的上月月底前將論文公開發表的材料按規定程序補充報送至評委會所在職改辦。
2.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被自治區級以上黨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論文條件,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以自治區黨委信息綜合值班室或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處出具的采用告知單為依據,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證明不予認可。
(四)主要經歷要求。
填寫申報人的主要學歷和工作經歷。主要學歷從大、中專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經歷從參加工作時填起,包括在不同時期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及所擔任的職務或職稱。
(五)工作業績要求。
工作業績必須是申報人任現職以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取得的業績,包括項目、課題的名稱和工作內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況或效果(效益)、獲獎及專利情況等。
三、評審條件
(一)按照自治區職改辦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職稱評審專業目錄〉的通知》(桂職辦〔2020〕4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自然資源行業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桂職辦〔2019〕34號)、《申報評審工程系列職稱學歷和資歷有關要求》(附件6)執行,參評人員應嚴格按照評審條件適用范圍選擇評委會及相應的評審專業。
(二)工程技術人才取得的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在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現工作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符合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條件,可參加工程系列職稱評審。
(四)繼續開展職稱“定向評價 定向使用”工作。
1.職稱“雙定向”評審政策適用于我區大化、都安、隆林、那坡、三江、融水、羅城、樂業等8個掛牌督戰縣專業技術人員(含縣城所在地及駐縣企事業單位人員)。
2.放寬學歷、資歷條件。8個掛牌督戰縣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副高級職稱最低學歷可視情況放寬至大專,申報中級職稱最低學歷可視情況放寬至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放寬學歷人員申報副高、中級職稱的,應分別取得下一級職稱滿5年、4年。在8個掛牌督戰縣累計工作分別滿5年、10年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報中級、副高級職稱。
3.8個掛牌督戰縣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副高級及以下職稱,對各系列評審條件中規定的論文、科研條件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夠體現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和水平的專業工作總結、課題、校本研修、技術推廣總結、工程項目設計方案、項目驗收報告、技術創新、專利成果等替代。
(五)參與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
(六)專業技術人員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與原取得職稱系列不一致,在新崗位工作滿一年后辦理轉評職稱的,轉評提供的能力條件、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應與所申報系列(專業)相符,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可從取得下一級職稱起算。
四、審核推薦要求
(一)單位審核推薦。
1.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進行申報審核,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明確審核責任。
2.各單位應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審核原件、核實真實性后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屬于檔案托管的,所在單位和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所掌握申報材料情況,分別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并承擔相應責任。
3.各單位應對所有申報人員的申報情況、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學歷證書、現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材料、業績成果獲獎證書及著作、論文等材料。公示完成后,如果申報人申報情況及申報材料發生變更的,各單位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補充公示。公示和補充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4.
各單位應按規定組織審議并出具單位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績、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給予評價。推薦意見經審議推薦小組組長簽字后,掃描上傳至指定位置。各單位(部門)的審議推薦小組,一般由行政領導和專業技術人員5人或7人組成,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于小組人數的三分之二,參加審議推薦小組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應具有相應及以上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對申報高級職稱的人員,各單位應在出具推薦意見前組織面試答辯,并在面試答辯的基礎上確定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明確是否同意推薦;單位面試答辯專家達不到有關規定的,可外請專家或委托其他單位進行面試答辯推薦;申報人不符合申報條件、審議推薦小組出具不同意推薦意見或有其他不宜推薦情形的,各單位不得推薦;未經答辯的申報材料,一律不得提交上一級職改部門。
(二)主管部門審核。
單位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的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三)職改部門審核。
各級職改部門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單位推薦意見不明確或不予推薦等申報材料報送評委會評審。各級職改部門要加強對無職稱申報和破格申報情形的審核,無職稱申報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經審核申報人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各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應當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明確補充材料時限要求。逾期未補充的,視為放棄申報。
各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應通過社保數據共享核驗或向社保部門核實等方式,核驗民營企業、社會團體等申報人員的身份及工作經歷。審查中發現申報人填寫工作經歷與社保繳費記錄不符等情況,經核實為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各級職改辦不予接收材料,并按有關規定查處。民營企業申報高級職稱需經所在市職改辦審核推薦,申報中初級按照管理權限審核推薦。
(四)評審時間安排。
1.部署階段。2021年7月,部署年度評審工作。
2.申報審核階段。
2021年7月-9月30日為申報審核階段,具體時段按個人與單位、各級職改部門、評委會所在職改辦分別設置。申報人根據審核意見修改、補充后再次提交的,須在9月30日18:00時系統接收補充申報材料截止時間前完成逐級推送,逾期未成功推薦至評委會所在職改辦的,原則上不予受理。
其中:
個人申報與單位審核推薦時段:2021年7月-8月31日。請申報人員在單位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申報材料提交。
各級職改部門審核推薦時段:2021年7月-9月10日18:00前,為各級職改部門審核階段,并報送我廳職改辦。
評委會所在職改辦審核材料階段:2021年7月-10月10日。其中:9月20日前完成材料首次審核并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9月30日18:00時系統截止接收補充申報材料,10月10日前完成再次申報材料審核。
3.組織評審階段。
2021年10月-11月為組織評審、復核與二次公示階段。
4.結果確認及批復階段。
2021年11-12月,對公示無異議的進行確認結果,并按評審批復審權限進行批復。高級職稱評審結果按《關于高級職稱評審結果管理及評審情況報送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區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職辦〔2019〕68號)等文件要求報自治區職改辦,有關批復根據評審結果確認文件進行。
5.職稱證書數據歸集與核發階段。
按分級管理原則履行職稱電子證書發行責任。電子證書的下載與打印可自行登陸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官網、“廣西人社”APP、“廣西人社服務”微信公眾號證等渠道辦理。
(五)評審費用。
1.評審收費標準:
按照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桂價費〔2006〕359號)規定執行:即高級380元/人次、中級230元/人次、初級150元/人次。
2.
收費方式與時間: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2021年8月1日9:00—10月10日18:00。提交材料后,請留意申報系統站內消息,并按消息提示繳費。繳費成功才表示本次材料報送成功,逾期不繳費者視為放棄本次職稱申報。
五、其他相關問題
(一)
申報人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網站(http://dnr.gxzf.gov.cn)人事教育(職稱改革)欄目查閱評審工作通知、相關評審條件、評審公示信息,下載有關附件。
(二)職稱認定。按《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推薦評審認定辦法(試行)》(桂人社發〔2017〕35號)規定直接辦理認定手續。
六、紀律要求
(一)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大、敏感度高,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各級評委會要規范評審程序和嚴肅評審紀律,加強雙向激勵,建立健全倒查追責機制。各級職改部門、評委會要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加強本領域范圍內的問題通報,問題通報情況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指標納入每年工作情況評估。單位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失信情況書面通報并向社會公開。個人申報材料造假的,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嚴格落實黑名單制度。
(二)加大對惡意舉報的查處力度。單位或個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向評委會所在職改部門舉報,舉報材料應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對于虛假告發、惡意信訪、意圖陷害他人,經核查認定為誣告陷害行為的,按誣告陷害行為人身份和管理權限,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自治區職改管理部門現行有效政策執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規定執行。
聯系人:陳佳 聯系電話:0771-5389193
咨詢電話:0771-5388123(人事處)
評審網站技術支持電話:0771-5505013
網絡申報系統(個人/單位):廣西專業技術(職稱)管理服務平臺https://www.gxrczc.com/splash
職稱申報進度請登錄在“廣西人才在線”微信公眾號“業務查詢大廳”相關欄目中查詢。
附件:
1.中直駐桂或外省單位屬地評審模板
2.中直駐桂或外省單位委托評審模板
3.自治區工程系列自然資源行業職稱申報材料清單
4.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5.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6.
申報評審工程系列職稱學歷和資歷有關要求
點擊下載:附件1-6
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