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度南寧市工程系列 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2021年度南寧市工程系列
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開發區人社局、職改辦,各有關單位職改(人事、人力資源)部門:
根據自治區職改辦《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21〕14號)和南寧市職改辦《關于做好2021年度南寧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南職辦〔2021〕4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2021年度我市工程系列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一)符合廣西工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條件的下列在職人員均可申報(申報人的身份性質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
1.在南寧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個體經濟組織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勞動)關系。
2.不在南寧市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但其戶口在南寧市或人事檔案托管在南寧市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1年以上的。
(二)國家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符合規定學歷、資歷要求的,可直接申報中、初級職稱。未取得職稱直接申報中初級職稱的,應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推薦評審認定辦法(試行)》(桂人社發〔2017〕35號)第二章第八條有關規定。
(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專業技術人員在國家、自治區、南寧市規定的過渡期內可以參加職稱評審。
(四)在區外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區后仍從事相同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申報原系列高一級職稱的,原則上應按規定辦理重新確認后方可申報;在區外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區后不再從事原系列專業技術工作,跨系列申報上一級職稱或轉評的,不符合辦理職稱重新確認條件,由單位核實其原取得職稱的真實有效性后方可申報。
(五)除符合相關文件規定并按照審批程序辦理了延長退休年齡手續者以外,申報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得申報;取得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退休年齡的,所取得職稱不作為崗位聘任的依據。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申報工程系列中、初級職稱必須符合《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27號,附件1)規定的相應條件。同時,根據申報專業的不同,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破格等評審條件需符合工程系列相關行業專業評審專門文件規定的相應條件(詳見附件2至附件6)。如有沖突,按新政策優于舊政策、專項政策優于一般政策等原則適用。
(二)通過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獲得與所申報專業相關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在申報工程系列職稱評審時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1次,工程類專業學位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于對工程專業學位類別進行調整的通知》(學位〔2018〕7號)執行,具體包括:電子信息(代碼0854)、機械(代碼0855)、材料與化工(代碼0856)、資源與環境(代碼0857)、能源動力(代碼0858)、土木水利(代碼0859)、生物與醫藥(代碼0860)、交通運輸(代碼0861)8個專業學位類別,以及原工程專業學位類別(代碼0852),項目管理、物流工程、工業工程3個領域不在其內。
(三)工程技術人才取得的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在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現工作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符合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條件,可參加工程系列職稱評審。
(五)參與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
(六)對擔任脫貧攻堅(鄉村振興)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等重大任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任務時間計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
(七)專業技術人員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與原取得職稱系列不一致,在新崗位工作滿一年后辦理轉評職稱的,轉評提供的能力條件、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應與所申報系列(專業)相符,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可從取得下一級職稱起算。
三、申報途徑
(一)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其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已在南寧市各級人才市場辦理檔案托管的,可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填寫基層單位考核推薦意見后,通過各級人才市場推薦申報。除銀行、保險公司等依法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以外,申報人不得選擇無獨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參評。在我市工程等專業領域取得行業認可成果的自由職業者,可由政府所屬的人事檔案托管機構或相關行業協會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
(二)申報人身份性質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不得以兼職或協會成員等其他身份申報,否則視同申報材料造假。
(三)中直駐邕單位或外省駐邕企業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渠道申報職稱,不得多渠道申報。如選擇向本評委會申報,由該單位所在的中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外省市駐邕單位總部(集團公司)人事部門就該駐邕單位申報渠道問題出具書面意見(模板詳見附件7),并報本評委會備案后方可申報。
(四)市外人員按規定通過委托評審方式到我市申報評審中初級職稱的(由委托單位發文發證),應由申報人所在地市職改部門出具書面委托意見(模板詳見附件8),方可到本評委會進行申報。
(五)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評審一個同級別職稱。同一年度申報多個同級別職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四、申報方式、流程及要求
(一)申報方式
2021年工程系列中、初級職稱評審實行網絡化申報,個人申報、單位審核推薦、主管部門(縣區改職辦)審核、繳納評審費等流程均通過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寧人社網上辦事大廳”完成。
(二)申報流程
1.申報人員可登錄南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站(http://gxj.nanning.gov.cn)“通知公告”欄目內查閱評審工作通知、相關評審政策及文件。
2.在網上申報推薦評審的基本流程為:單位注冊——個人申報(注冊、填寫信息、上傳有關材料)——單位審核推薦(公示)——主管部門審核(無主管部門的、非公單位人員或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可略)——縣、城區、開發區職改部門審核(市直屬單位的、非公單位人員或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可略)——南寧市工程技術專業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網上繳費——工程系列南寧市中級評委會(工程系列南寧市工信局初級評委會)評審。
3.具體操作步驟為:
(1)單位注冊。申報人所在單位要指定系統操作員(不超過2名)負責職稱申報工作。操作員登錄“南寧市職稱業務系統”進行單位用戶注冊,并按系統提示填寫相關單位信息。
登錄“廣西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南寧人社網上辦事大廳->單位辦事->人才服務->職稱業務辦理”完成單位注冊。
(2)主管部門注冊。登錄“廣西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南寧人社網上辦事大廳->單位辦事->人才服務->職稱業務辦理”完成主管部門注冊。
(3)個人注冊與申報。申報人登錄“廣西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南寧人社網上辦事大廳->辦事登錄->個人登錄”完成個人注冊和個人材料申報。
申報人進入“南寧市職稱業務系統”完成個人注冊后,在初/中級職稱申報中填寫各個模塊申報信息后,提交單位審核和推薦。
(4)單位審核和推薦。申報單位核實申報人的思想政治、學歷、資歷、繼續教育、經歷、社保、論文著作、業績等信息,組織審議推薦小組進行審議,并按規定公示5個工作日,符合申報條件的,通過“南寧市職稱業務系統”填寫考核結果、審議小組意見、公示情況等相關信息并推薦。
(5)主管部門、縣區職改辦審核。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國有企業人員要上報主管部門及縣、城區、開發區職改部門審核后推薦到本評委會;市屬單位人員、非公單位人員或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可由單位直接推薦到本評委會。
(6)申報中級的請選擇“工程系列南寧市中級評委會”,申報初級的請選擇“工程系列南寧市工信局初級評委會”。
(三)申報材料清單及有關要求
申報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絡化職稱申報評審系統提交申報材料,按系統規定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在相應模塊上傳有關材料,并對個人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因申報人上傳材料出現漏報、錯報或未在指定位置填報上傳所導致的后果,由申報人承擔。申報人還需隨時關注系統反饋、短信提醒的消息,如申報材料被退回,應及時根據反饋意見完善申報材料并再次上報。逾期未補充上報的,視為放棄申報。
申報材料如缺少《南寧市工程系列中、初級職稱申報材料清單》(附件9)中標注“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項,申報材料不得提交單位審核推薦。
1.上傳的個人相片須為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清晰證件照。
2.申報人在“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欄目中填寫個人主要工作經歷時,從參加工作時填起,包括在不同時期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
3.申報人身份證號碼應正確填寫,因申報人填寫錯誤導致共享數據及關聯材料無法查詢或印證的,由申報人自行承擔相應后果。對使用曾用名、身份證號碼非正常升位(變動),關聯的證明材料(如學歷、職稱證書等)與填寫的身份證號不一致,應在申報材料中提供戶籍管理部門關于兩個姓名、身份證號碼屬于同一人的證明材料(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并掃描上傳至“其他證明材料”處。
4.學歷證書材料(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申報人在“學歷學位信息”欄目中通過“數據獲取”的方式獲取學信網學歷數據,對無法獲取的,需自行填寫學歷學位信息并在該欄目的“附件信息”上傳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個人檔案托管單位出具的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
5.現有職稱證書材料(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現有職稱證書無法實現系統在線查詢共享的,需提供現有職稱證書、批復文件或評審表的原件掃描件,并上傳到該欄目的“附件信息”中。
6.繼續教育材料(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專業技術人員應在遞交申報材料前完成本部門、本行業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以及自治區人社廳規定的2021年度公需科目學習任務(公需科目網站
http://ptce.gx12333.net.ipv6.dsjfzj.nanning.gov.cn/)。2020年度繼續教育(含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學時完成情況,作為推薦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公需科目學習任務完成情況由評審系統通過網絡共享,無需提供紙質證明,申報時點擊“數據獲取”后,可在“當年度公需科目成績”欄目自動獲取通過情況。
7.任現職以來論文、著作材料(必備條件)。
申報人提交的論文著作等應符合廣西工程系列中、初級職稱相關評審條件要求,且必須是取得現職稱以后所發表的(不包括任現職期間為完成學歷教育如取得本科、碩士等學歷或學位而發表的論文或著作)。論文著作包括已發表(即在專業期刊上發表)或未發表的(含決策咨詢類信息、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等成果)。論文發表在非法刊物不能計為參評論文。公開發行期刊可在國家新聞出版署門戶網站
(http://www.nppa.gov.cn.ipv6.dsjfzj.nanning.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進行查詢。在期刊發表的論文必須同時附上該期刊在國家新聞出版署門戶網站上的查詢結果截圖,以及期刊封面、目錄、版權頁、全文(原件掃描上傳到該欄目的“附件信息”中)。期刊校對文章清樣、錄用證明等均無效。若提供的論文屬未公開發表的,要將原件提交單位進行審核,單位出具審核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8.工作業績材料(必備條件)。
工作業績必須是申報人任現職以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取得的業績,包括項目、課題的名稱和工作內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況或效果(效益)、獲獎及專利情況等。業績成果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并把與專業技術相關的獲獎證書和業績成果材料掃描上傳到“任現職以來業績成果”欄目的“附件信息”中。
9.社保繳費材料。
(1)申報時在完成個人基本信息錄入后,點擊“數據獲取”可在“個人社保”欄目自動生成社保繳費證明提示。如申報系統無法自動識別其社保繳納情況,申報人需提供申報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清單的掃描件,上傳到“社保繳費情況”欄目的“附件信息”中。
(2)申報人工作經歷應與社保繳費記錄一致。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申報人員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不含申報當月)以上個人社保繳費記錄。自由職業申報人員近6個月(含申報當月)應不以任何單位名義繳納過社保。
(3)在南寧市或自治區參保的,無須提供社保證明。在其他地方參保且可通過網絡核實的,按申報系統要求填寫核查途徑,否則應提供個人社保繳費清單。
(4)申報人填寫工作經歷與社保繳費記錄或勞動合同上的用工單位不符時,經核實屬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按規定處理。
10.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材料(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申報人應提供達到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相關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并上傳到“其他證明材料”欄目中,經本評委會審批同意后方可參加評審,無需提前單獨審批。
(四)推薦評審的有關要求
各單位、主管部門、縣區職改部門通過網絡化職稱申報評審系統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推薦。審核工作中,可完成一個報送一個,無需批量報送。各審核部門要隨時關注所負責的申報人員材料被退回的情況,并督促申報人員按要求完善申報材料后再次上報。
1.單位審核推薦。
(1)單位在進行審核推薦時,應明確審查責任人、簽署承諾書。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經歷、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審核原件、核實真實性后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論文的發表情況應登錄國家新聞出版署門戶網站(http://www.nppa.gov.cn.ipv6.dsjfzj.nanning.gov.cn/)進行查詢,對是否發表在核心期刊上進行核實,并在申報系統中如實填寫核實結果,嚴禁將弄虛作假、不符合評審條件規定的材料推薦上報,否則按相關規定予以追責處理。屬于檔案托管的,申報人所在單位和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所掌握申報材料情況,分別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并承擔相應責任。
(2)各單位應按規定組織審議并出具單位推薦意見。按規定成立專業技術資格審議推薦小組(5人或7人組成),負責對申報人的德才表現、學術技術水平、工作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進行審議、鑒定,做出客觀公正的總體評價,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明確是否同意推薦申報、材料是否屬實。審議情況要做好記錄,作為本單位是否同意推薦的依據之一。同時,將審議推薦小組的推薦意見、投票結果和公示情況按申報系統提示要求填寫。單位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績、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給予評價。
(3)各單位應對所有申報人員的申報情況、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評審表、學歷證書、現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業績成果獲獎證書及著作、論文等材料。申報材料清單中注明“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項如有缺少,不得進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申報情況或申報材料發生變更,還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補充公示。公示和補充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未按上述要求進行公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得提交上一級職改部門。
2.主管部門審核。
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所屬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的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嚴禁將不符合評審條件及申報程序不完整、不規范的申報材料報送評委會評審。
3.職改部門審核。
各級職改部門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的報送評委會評審。各級職改部門要加強對無職稱和破格申報的從嚴審核,無職稱申報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
五、評審量化評價指標
按照南職辦〔2021〕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為規范量化評分工作,提高評審公信力和滿意度,現將2021年南寧市工程系列中、初級職稱評審量化評價主要指標公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學歷學位;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工作年限。
(二)專業技術工作情況: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專業技術工作難度、工作強度;業內認可( 行業認證、注冊證、執業資格、本專業技術榮譽等)。
(三)本專業業績成果及貢獻:完成與申報專業相關的重點項目及成果;科技進步及行業類獎項;標準(工法)編制;與申報專業相關的專利、知識產權及其轉化情況。
(四)論文著作:論文、著作、專業技術(工藝)工作總結等。
六、誠信與追責
堅決打擊失信行為,嚴格倒查追責。對申報人隱瞞身份申報、掛靠申報、學歷資歷業績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各級職改部門審核過程中隱瞞、歪曲事實以及評審過程中違紀違規的,按權限移交線索,作進一步處理。如責任人為中共黨員,同時移交紀檢部門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處理。
(一)建立誠信檔案。本職改辦將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單位列入失信名單,按規定落實黑名單制度,實現信息共享并作為各級評委會評審時重要參考依據。同時,將失信情況書面通報并向社會公開。
(二)受理投訴舉報。單位或個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南寧市工信局職改辦投訴舉報,舉報材料應署舉報人的真實姓名(名稱)、聯系方式和請求、事實、理由,否則不予受理。
(三)加大查處力度。對于虛假告發、惡意信訪、誹謗誣陷等惡意行為,經核查認定為誣告陷害行為的,按行為人身份和管理權限,列入失信檔案,并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七、接收評審材料及繳費時間
(一)本職改辦接收評審材料的時間:截止至2021年9月20日,請申報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區職改辦把握好時間和進度,在9月20日24:00前完成全部審核推薦程序并推送到本職改辦,逾期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
(二)繳費。本職改辦收費方式采用網上繳費,費用標準:中級230元/人.次,初級150元/人.次。申報者可登錄申報系統或留意手機短信,了解是否通過審核;通過審核的,可按系統提示于2021年10月10日24:00前在網上繳納評審費,逾期未繳費者不得參加評審。
(三)評審實施階段。完成繳費的,由南寧市工程技術專業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南寧市部署組織評審、復核、公示和評審結果報審。評審結果在“南寧市工業和信息局”官網進行公示。
咨詢電話:0771-5719485(職稱政策);5668589(系統技術支持)。
附件:(以下相關評審政策及文件可登錄南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站(http://gxj.nanning.gov.cn)“通知公告”欄內查閱)
1.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27號)
2.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自然資源行業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19〕34號)
3.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19〕35號)
4.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交通行業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30號)
5.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廣播電視行業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33號)
6.關于開展2021年度廣西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補充通知(桂工經職辦〔2021〕8號)
7.中直駐邕或外省市單位屬地評審模板
8.中直駐邕或外省市單位委托評審模板
9.南寧市工程系列中、初職稱申報材料清單
10.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11.專業技術資格破格申報審批表
2021年7月19日
附件下載
附件1 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27號 ).doc
附件2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自然資源行業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19〕34號).pdf
附件3 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19〕35號).pdf
附件4 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交通行業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30號).doc
附件5 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藝術系列廣播影視和網絡視聽藝術、技術專業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33號).doc
附件6 關于開展2021年度廣西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補充通知(桂工經職辦〔2021〕8號 ).pdf
附件7 中直駐邕或外省單位屬地評審模板.doc
附件8 中直駐邕或外省單位委托評審模板.doc
附件9 南寧市工程系列中、初級職稱申報材料清單.doc
附件10 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doc
附件11 專業技術資格破格申報審批表.doc
關于開展2021年度南寧市工程系列中、初級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南工職〔2021〕8 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