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年度桂林市工程系列 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2020年度桂林市工程系列
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市工經職辦〔2020〕1號
各縣(市、區)職改辦、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桂林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20年度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市職辦〔2020〕1號)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現將2020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條件的以下在職人員均可申報
1.在桂林市內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
2.不在桂林市內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但其戶口在桂林或人事檔案托管在桂林市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一年以上的。
3.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的專業技術人員,今年仍可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4.除符合相關文件規定并按照審批程序辦理了延長退休年齡手續者以外,2019年12月31日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規定退休年齡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申報;取得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退休年齡的,所取得職稱不作為崗位聘任的依據。
5.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專業技術人員在國家或自治區規定的過渡期內可以參加職稱評審。
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其間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二)無職稱申報及破格申報的范圍及程序
1.無職稱申報應符合自治區無職稱申報有關規定的條件和范圍。國家機關分流或交流到企事業單位人員無職稱申報限于副高級(含)以下專業技術資格。
2.破格申報應符合所申報系列破格條件要求。破格申報為破學歷或資歷,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
3.各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無職稱和破格審批的從嚴審核。無職稱申報應嚴格把握好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按規定需提供企業勞動合同及對應的社保繳費證明或事業單位入編(聘任合同)等證明材料。
(三)申報評審條件
1.申報人員應嚴格按照評審條件適用范圍選擇評委會及相應的評審專業:
——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規定的相應條件。
——申報評審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規定的相應條件。
2.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第40號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系列實際,對上述評審條件中的學歷、資歷條件部分調整并明確如下:
(1)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屬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的,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需滿2年。申報評審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屬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
(2)獲得與所申報專業相關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
(3)工程技術人才取得的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4)在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可參加工程系列職稱評審。
3.參與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
二、申報途徑
(一)桂林市內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其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
(二)申報人身份性質應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身份性質,應按照編制管理關系確定,不得以兼職或協會成員等相關人員身份申報。
(三)中直、區直駐桂林的單位或外市駐桂林的企業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的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渠道申報,不得同時保留兩種以上申報渠道,多頭申報。如選擇通過工程系列桂林市中、初級評委會申報的,中直、區直駐桂林的單位或外市駐桂林企業的總公司(總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就駐桂林單位申報渠道問題出具書面意見,并報桂林市職改辦備案,方可申報。
(四)除銀行、保險公司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以外,申報人不得選擇不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參評。
(五)申報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報評審兩個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如同一年度申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三、申報程序及要求
申報人填報資料后經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主管部門審查推薦,報工程系列桂林市中級或初級評委會參評。
(一)個人填報
1.申報人登陸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
(https://www--gxrczc--com.proxy.guilin.gov.cn/)進行網上申報。申報人需隨時關注短信、微信和系統審核反饋消息,如申報材料被退回,應及時根據反饋意見完善申報材料并再次上報。因申報人未能及時將各級職改部門退回的申報材料完善后再次逐級上報,導致的后果由申報個人承擔。
申報人在申報系統相應欄目如實填寫、上傳材料,并對個人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簽署承諾書。因申報個人上傳材料出現漏報、錯報或未放指定位置導致的后果,由申報個人承擔。
2.個人基本信息
(1)上傳的個人相片須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以清晰為準,照片人物不能扭曲變形。
(2)申報人身份證號碼應準確填寫,如因申報人填寫錯誤導致相關關聯材料無法查詢,由申報人自行承擔相應后果。如申報人存在身份證號碼非正常升位(變動),且出現不同身份證號碼關聯的證明材料的(如學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應在申報材料中提供戶籍管理部門關于兩個身份證號碼屬于同一人的證明材料,掃描上傳至“個人基本信息”欄目的指定位置。
(3)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的,應上傳滿足條件的證明材料,并經相應職改辦審核同意后,方可參評。
3.學歷情況
國有企事業單位、民營企業、社會組織的參評人員,教育部學信網能夠查詢到學歷的不再提供學歷證書相關材料,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或推薦單位根據學歷證書編號等信息在學信網上予以核實,將查詢結果截圖上傳至“學歷情況”欄目指定位置;教育部學信網不能夠查詢到學歷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掃描上傳至指定位置。
4.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申報人持有的下一級職稱證書通過在線審驗能夠實現查詢共享的,或其下一級職稱證書屬所申報評委會所在系列(行業、單位)頒發的,均不需要提供職稱證書材料,僅需提供職稱證書編號等查詢基本信息:在“個人基本信息”欄目完成姓名、身份證號錄入后,點擊“查詢”,可在“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欄目內自動生成證書信息。如不符合上述情況,則需手動填寫證書信息,并將下一級職稱證書原件掃描上傳至指定位置。
5.繼續教育情況
申報人須完成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定的2020年公需科目學習任務(詳情參見自治區人社廳官方網站:http://ptce--gx12333--net.proxy.guilin.gov.cn/),申報時無需提供紙質證明,在完成個人基本信息錄入后,點擊“查詢”,系統可在“繼續教育情況”欄目自動生成考試合格證明提示。
6.任現職以來論文、著作情況
(1)申報人提交的論文著作等應符合廣西工程系列相關評審條件要求,且必須是任現職以來所發表,不包括任現職期間為完成學歷教育如取得本科、碩士等學歷或學位而發表的論文或著作;提供參評論文原則上不超過5篇。根據自治區職改辦有關決策咨詢類信息激勵機制,申報職稱時,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單篇獲黨中央、國務院信息刊物采用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1篇,其中獲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2篇;獲黨中央、國務院信息刊物綜合采用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0.5篇,其中獲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1篇。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單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視為核心期刊1篇,其中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2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其他領導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1.5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信息刊物綜合采用的視為公開發表論文1篇,其中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1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其他領導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0.5篇。同一篇決策咨詢類信息被不同類別信息刊物采用,以及信息采用后獲得領導同志批示的,按最高標準計,不累計。以上規定的決策咨詢類信息不含部門信息刊物或專項工作信息。
(2)在期刊發表的論文(掃描上傳到指定位置)必須同時附上該期刊在國家新聞出版署門戶網站上的查詢結果截圖、期刊封面、目錄、版權頁及全文。提供期刊校對文章清樣、錄用證明等均無效。
(3)論文發表在非法刊物不能計為參評論文。公開發行期刊可在國家新聞出版署門戶網站的期刊/期刊社查詢欄目(http://www--nppa--gov--cn.proxy.guilin.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進行查詢。
7.主要經歷
填寫申報人的主要學歷和工作經歷。主要學歷從大、中專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經歷從參加工作時填起,包括在不同時期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及所擔任的職務或職稱。
8.工作業績要求
工作業績必須是申報人任現職以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取得的業績,包括項目、課題的名稱和工作內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況或效果(效益)、獲獎及專利情況等。業績成果原則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證。
9.申報材料清單
如缺少注明“不可或缺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項,其申報材料不予提交評委會。
(1)本人親筆簽名的承諾書原件掃描件(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2)申請破格材料。申請破格申報的,需提交滿足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3)戶籍證明材料。如申報人存在身份證號碼非正常升位(變動),且出現不同身份證號碼關聯的證明材料的(如學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應在申報材料中提供戶籍管理部門關于兩個身份證號碼屬于同一人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4)學歷證書材料。教育部學信網不能夠查詢到學歷的,需提供學歷證書、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掃描件(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5)下一級職稱證書材料。下一級職稱證書通過在線審驗無法實現查詢共享的,需提供現有職稱證書原件掃描件(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6)繼續教育材料。
(7)任現職以來論文、著作材料。
(8)工作業績材料。
四、審核推薦要求
(一)單位審核推薦
(1)申報人所在單位(部門)人事職改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開展本單位(部門)申報審核工作。各單位(部門)應明確審查責任人,簽署承諾書,明確審核責任。
(2)各單位(部門)的審核責任人,登陸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https://www--gxrczc--com.proxy.guilin.gov.cn/)注冊本單位信息,對本單位申報人員信息進行審核。采用“接收一個,審一個,上報一個”的方式,在完成本單位的每一位申報人員的材料審核后,即可提交上一級職改部門,無需批量報送。審核工作中,要隨時關注本單位申報人員的材料被退回的情況(在申報系統“消息提醒”欄中顯示),并督促申報人員按要求完善申報材料后再次上報。
(3)各單位(部門)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經歷、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材料的原件進行審核把關并予以查詢核實,對論文的發表情況應在國家新聞出版署門戶網站(http://www--nppa--gov--cn.proxy.guilin.gov.cn/)進行查詢,對是否發表在核心期刊上進行核實,并在申報系統中如實填寫核實結果,對材料真實性負責,嚴禁將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評審條件規定的材料推薦上報,否則按相關規定予以追責處理。如申報人辦理檔案托管的,申報人所在單位與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所掌握申報材料的情況,分別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并承擔相應責任。建立誠信檔案制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單位列入失信檔案,并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4)審核公示。各單位應對所有申報人員的申報情況、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評審表、學歷證書、現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業績成果獲獎證書及著作、論文等材料。申報材料清單中注明“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項如有缺少,不得進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報人申報情況及申報材料發生變更的,各單位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補充公示。公示和補充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5)各單位(部門)應認真按照評審程序審查、組織審議推薦,并出具單位推薦意見。各單位(部門)的審議推薦小組,一般由行政領導和專業技術人員5人或7人組成,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于小組人數的三分之二,參加審議推薦小組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應具有相應及以上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單位審議推薦人員達不到有關規定的,可外請專家或委托符合相關規定的單位進行審議推薦。
(二)審核審查
各縣(市、區)職改辦、各主管部門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等報送評委會評審。工程系列職改辦將加強對無職稱和破格申報的從嚴審核,無職稱申報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
工程系列職改辦將通過社保數據共享核驗或向社保部門核實等方式,核驗民營企業、社會組織等申報人員的身份及工作經歷。申報人工作經歷應與社保繳費記錄一致,民營企業和社會組織申報人員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記錄。審查中發現申報人填寫工作經歷與社保繳費記錄不符,經核實為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各級評委會不予接收材料,并按有關規定查處。
經審核申報人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工程系列職改辦將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逾期未補充的,視為放棄申報。
五、時間安排
(一)2020年7月-8月為個人準備、提交材料階段。8月31日前,個人提交申報評審材料,單位審議推薦,公示申報人評審材料。
(二)2020年9月15日前為審核階段。各單位、各縣(市、區)職改辦審核材料,并報送市工程經濟系列職改辦,9月15日23:59網絡申報系統停止接收申報材料。
(三)評審階段。10月底前,市工程經濟系列職改辦審核材料、組織及完成評審并報批。
六、評審收費
(一)評審收費標準:按照自治區物價局、區財政廳桂價費〔2006〕359號文件規定收取:工程師評審收費230元/人次、助理工程師評審收費150元/人次
(二)繳費方式:網絡繳費(詳見網絡申報系統提示)。
七、其他評審相關問題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自治區現行有效的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通訊地址:桂林市西城中路69號創業大廈西輔樓810室(桂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事教育科),郵編:541100,評審政策咨詢電話:5625656,2818605,評審系統技術支持聯系電話:0771-5505013,職稱工作交流群QQ:102141774。
附件下載:
附件1:廣西工程師評審條件
附件2:廣西助理工程師評審條件
桂林市工程技術經濟專業
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7月1日